本所律师参加律师调解中心法律服务
11月10日,青岛市南律师调解中心成立揭牌,这标志着市南区有了专门由律师为社会大众提供调解服务的专业组织,为市南律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一个新的途径和平台。
调解中心主要受理当事人之间的民商事纠纷、行政纠纷以及其他适合调解中心受理的纠纷,包括当事人申请调解的纠纷,各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委派(托)调解的纠纷。
成立青岛市南律师调解中心,旨在引导全区律师发挥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介入诉前调解,实现律师专业法律服务与调解工作的互动对接,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建设,着力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专业法律服务的需求,让律师调解制度成为社会治理的有益补充,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积极贡献。